第一张征税布告
[更新时间:]2010-12-6 16: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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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8日,义乌解放。县人民民主政府派周季接管旧县税捐征处和诸暨国税稽征局义乌稽征所。当月17日发出第一张征税布告。布告全文如下:
义乌县人民民主政府布告
秘字第六号
查前伪义乌县县局税局业经本府接管。兹决定于五月十七日起恢复工作,各项税率税则暂依旧执行。特此通告。
代县长 桂彬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七日
从此,税收征管权掌握到人民手中,建立了新的财税机构--在县人民政府财经科内设税捐出,征地方税;设浙江省税务局金华分局义乌稽征所,征收中央税。1950年4月稽征所和税捐处合并为县人民政府税务局。以后,财政税务机构多次分开、合并,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公平税负,发展市场,繁荣经纪”方针,形成一整套有利于市场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同时,发挥税收的杆杠作用,促进了义乌经纪发展和社会进步,1950年财政收入300.7万元,2002年财政收入16.6亿元,五十三年增长55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