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5年别急于出手 教你3招降低二手房交易支出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admin [人气]472

8月1日起,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如期开征,上海市财税局发布的操作细则也正式下达。日前,臣信房屋特别为购房者支招,传授在新税收政策下,如何巧妙、合理地交易房产。

不到5年别急于出手

      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普通住宅)。臣信房屋市场研究中心称,目前在臣信房屋挂牌的二手房中,出售的房龄在5年内的次新房中有近30%的房产距5年期满仅剩不到一年的时间,因此这类客户,在不急于出售的前提下,先行出租,待期满后再出售,这样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及营业税待遇。

售房1年内再购房可免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按市场价格再购房的市民,其出售原有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视新购房的价值进行全部或部分免税。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后一年内购买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那么,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税收的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享受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个人购买住房时间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孰先原则为准;个人转让(出售)住房时间则以代扣税款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因此,打算在1年内再重新购买新房的购房者,不必担心征收个调税。

继承、赠与房产业主可免税

        对于继承和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只需持双方的继承、赠与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证明,到财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臣信房屋契约部张雷律师称,如果采取赠与的方式交易,房屋需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被赠与方需支付房屋评估价值的1‰,另有赠与部分2%的公证费,除此以外还需支付赠与部分房屋价值的3%的契税。因此无论从何角度来说,赠与缴纳的各项税费都比以普通交易方式支付的税费少得多。

张雷律师称,如今一些“做低合同价”的违规行为是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尽管此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费支出,但风险较大。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从另一角度来说,也违反了国家规定的税收制度。

总之,营业税征收时限延长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会给市场带来不同程度影响,但购房者只要冷静进行分析,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就能够在现有政策下最大程度地减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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