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方做假离婚 隐瞒房东企图再签合同骗贷

[发布时间:]2011-3-19 16:47:48 [作者]金军/金纭亦 [人气]543

我反复问过几次更改的原因,无论是中介还是买房人都不肯透露一点信息。”吴小姐心里有些怀疑。

  她通过某些渠道得知,买房人不是首次在杭购房,办理银行信贷审批时未能通过,便在今年1月19日离婚了,也就是在签好合同之后。

  “据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说,他们是假离婚,以此来解决贷款的问题。”为此,吴小姐不同意变更合同,而且她还担心买方有假离婚嫌疑,如果重签协议的话,很有可能将自己卷进一个欺诈贷款的事件中。

  “中介公司手上有我的房产证,他们联合起来威逼我,如果不答应重签合同,就是我使得买房人不能如期拿房,无法顺利向银行贷款,就是我违约,要赔偿违约金20万。”吴小姐被对方的话有些吓到了。

  律师:要求乙方履行合同可追究责任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崇明听了吴小姐的遭遇之后表现得很坦然。他说,这事儿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实际上事实非常清楚,甲方要求乙方履行合约即可。

  对于吴小姐担心的问题,何律师也给了建议,乙方要求变更合同,前提是得到甲方的同意,既然甲方不认可,那么甲方有理由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先前的合约。

  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无法履行合同的,那么吴小姐就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浙江在线杭州3月16日讯(记者 王黎婧)卖房遭遇买房人假离婚,还被威逼更改合同。

  碰到这样的事情,杭州的吴小姐感觉自己有点背,她还担心会被卷入假离婚买房骗贷的风波中。

  民生投诉

  夫妻买房后突然离婚要求更改合同

  去年10月,杭州的吴小姐将自己的一套面积约6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挂在网上出售。几天后,有中介公司和买房人上门看房。

  今年1月17日,吴小姐通过京都房产中介公司与一对夫妇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房款总共105万元。

  10天后,买房人先行支付了40万元,双方到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

  3月初的一天,吴小姐突然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说是买房人提出重签合同,由原先的买方夫妻2人,改为妻子一人购买,但是合同日期仍然是2011年1月17日。

 

吴小姐听了律师的解释,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提醒:假离婚隐藏信任风险

  当下,通过假离婚买房的案例不少,何律师也接待过几例此类事件。

  何律师说,实际上,法律上没有什么“假离婚”的说法,在法律程序上,只要双方认可,完成办理手续,那么也就真的解除婚姻关系。

  不过,“假离婚,真买房”背后却隐藏着很大的信任风险。

  何律师打了个比方,比如“假离婚”时把房产归到妻子一方,即使复婚,这房产也属于妻子的婚前财产。那么,也就意味着房屋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方存在法律风险,将来一旦产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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